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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遇到以租代征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5-03-25点击率:21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遇到以租代征怎么办?

  作为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遇到相关部门通过以租代征来推进征收工作时,应当要怎么做呢?

  1、不要交出土地

  在遇到有人占用土地的情况时,一定要先审查占用土地的目的是什么,如果通过相关文件得知,征收主体是相关部门,且征收目的是因公共利益(修路、文化、教育等项目)需要,那么一般情况下,此类项目只能通过征收来实现,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推进。

  所以一旦发现此次征收中什么文件也没有,征收方就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相关协议,那么此时建议被征收人不要交出土地,一旦将土地交出去,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非常的不利,被征收人可能每年只会拿到一两千块钱的租赁费,而且这个不是往后每年都会拿到的,很有可能会只约定给予几年,比如五年,五年之后可能土地租赁费也会没有了。

  因此,凯诺拆迁律师再次提醒大家,一旦遇到以租代征,或者未批先占等,被征收人千万不要把土地交去,否则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

  2、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以租代征或未批先占的情况

  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土地征收中,一旦发现此次征收是以租代征,征收方没有履行任何的征收程序就占用了土地等,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先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反映这种情况,要求他们针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时,相关部门应当要尽快组织工作人员核实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过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时,尽量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来进行,同时还要将申请查处的内容写清楚,包括申请人是谁等信息,这样才有可能会得到他们的重视。

  3、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查处之后,如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没有针对土地违法行为开展实地核实工作,或者处理结果是默认等,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被征收人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自当事人知道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被征收人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旦过了这个诉讼期限,那么这也意味着被征收人就丧失了最后一道维护自己权益的救济途径。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只要发现征收方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以租代征、强迫自己交出土地等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万不可一味地拖延,否则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