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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北京土地征收律师:2026年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建议收藏!
了解土地征收程序,对广大被征地农民是有利而无害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上房屋。经历过征收的被征地农民都知道,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征收是一项较为庞大的工程,且又会涉及众多的老百姓,征收进程又非常长,所以在整个征收过程中,通常也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征收程序违法,则是最常见的情形。
想必大家都知道,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则会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比如征收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无法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使被征收人越拆越穷等。因此法律就也严格要求,推进征收工作时,征收程序必须要落实到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征收程序,征收程序落实不到位的,原则上不得推进征收工作。
因此,广大被征地农民在遇到征收后,一定要及时了解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在具体实施后,及时审查征收程序征收方有无落实到位,如果没有建议被征地农民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下面则是凯诺律师结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整理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建议大家可以收藏!
集体土地征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土地征收前置阶段。在这个阶段征收方需要履行以下几个程序,这也是被征收人需要着重审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的一个重要阶段。
1、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在确定征收范围后,征收方需要尽快在村民小组的公告栏里,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告知广大被征地农民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主体,以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的安排等事项,时间不能少于十个工作日。所以在得知村里的土地要被征收时,要尽快审查土地征收预公告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如果没有,征收程序则不合法。
2、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在确定了征收范围后,征收方需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弄清楚土地权属、地类,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权属、数量、种类,农村房屋的面积、权属等等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现状调查,必须要实地进行,不能仅凭几张图片或者当事人、村委会的口述来确定,这也是广大被征地农民要着重审查的。
3、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完成后,还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不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所以大家也要及时审查,征收方有没有落实这个程序,也就是自己有没有参加过评估程序,如果没有,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征收程序则不合法,征地申请则通不过。
4、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在完成了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后,相关部门则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需要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张贴公告,告知广大被征地农民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对象等等事项,公告时间不能少于30日。
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一定要在征收范围内查看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或者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没有公告30天,如果没有,或者是没有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那么这必定也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对此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5、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大家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则可以根据补偿方案中的要求办理补偿登记,并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当然了,如果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征收方则需要举行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而一直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则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6、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对于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方则需要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第二阶段,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职责。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而被征收人也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7、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对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拿到补偿后,被征地农民仍然不交出土地的,征收方则需要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8、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被征收人仍然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也没有针对责令交出土地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方则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征地。在完成了征收前置工作后,征收方则可以申请征地,在获得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则可以直接占用土地,并进行建设。当然了,在实际占用土地之前还需要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9、发布征收公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若遇到土地征收程序不合法等情况,大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若有必要,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